作者:柏亮;来源:01元宇宙
连续两个周五,中国内地政府和行业组织对虚拟货币重拳出击,尤其是对稳定币和RWA的定性和定调,震动业界。它禁止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关上这扇门,是否还会打开另外一扇窗?
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包括中央金融办、国家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在内的13个部委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同时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紧接着,12月5日,七大国字头的金融行业协会同时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第一次直接点名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并列示了RWA的“多重风险”,明确说明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整体而言,这些都是自2017年中国对虚拟货币实施的禁止性政策一惯性延续。只是出现了新的市场因素,尤其是稳定币和RWA的发展。
13部门会议信息中,业内最关注的是稳定币问题。七大协会的风险提示中,业内最关注的是RWA。
风险提示中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是境内机构还是境外机构,任何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交易、服务RWA相关业务,都是非法金融活动。
而对于境内机构到境外发行RWA是否为非法金融活动,两个文件中都没有说明。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12月6日表示,“对于加密资产等新业态要深入研判、稳慎对待,看不清、管不住的坚决不展业,违法违规的坚决不做。”同样也没有说明境内机构到境外发行RWA是否在坚决不做之列。
目前业界看法不一,有的观点认为这个路径并没有在监管之列,因为跨境的流程和手续是合规的,实际上发行RWA的是境外主体,RWA的流通也在境外;有的观点认为这同样不合规,都在禁止之列。
接下来是否会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监管,不得而知。但至少目前即使做跨境发行RWA的机构都更加谨慎了。
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境内对虚拟货币全面禁止,那么中国境内是否会有别的发展路径。
央行行长潘功胜10月份在金融街论坛上,关于数字人民币和虚拟货币讲了三段话。其中第二段讲的是稳定币的风险,第三段讲的是下一步要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第二段和第三段现在都落实了。
而第一段讲的是中国路径,发展数字人民币,“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优化数字人民币管理体系,研究优化数字人民币在货币层次之中的定位”。央行已经在上海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北京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
优化数字人迷你在货币层次之中的定位,也就是说数字人民币将从M0扩展到M1以及M2。数字人民币的国际运营,是要加强人民币的国家化,在新的国际货币竞争中,中国的方案是数字人民币,至少目前还不是稳定币。
而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建立了数字资产平台,探索有利于提升监管效率和穿透性的资产数字化创新,增强结算透明度和价值流转智能化程度。这或许就是另外一扇窗,是中国境内要建立的数字资产市场。
中国版的数字资产市场将如何建设、如何运营,有哪些市场机会。但无法避免的是,中国的数字人民币和数字资产市场,未来将与国际市场连接和竞争。比如,数字人民币已经参与到香港特区政府数字债券的发行之中。
附录1: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召开
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整顿虚拟货币乱象,取得明显成效。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有所抬头,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各单位要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https://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916794/index.html
附录2:
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要求,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精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活动的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其中,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通过发行代币(通证)或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采取各种方式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境外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二、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要严格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及时研判是否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或洗钱风险,确保展业符合监管要求,发现可疑线索要按程序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切实做好平台发布信息的合规排查工作。各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
三、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请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以免卷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谨防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的社群,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含有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5年12月5日
附录3: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的主题演讲》节选
第三,关于数字人民币和市场化虚拟货币。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和监管的法定数字货币,兼容了分布式账本等新兴技术。历经近年来的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初步建立。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优化数字人民币管理体系,研究优化数字人民币在货币层次之中的定位,支持更多商业银行成为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我们已经在上海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跨境合作和使用;在北京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促进数字人民币发展,助力首都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
近年来,市场机构发行的虚拟货币特别是稳定币不断涌现,但整体还处在发展早期。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稳定币的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10天前,在华盛顿召开的IMF/世界银行年会上,稳定币及其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成为各国财长、央行行长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比较普遍的观点主要集中在,稳定币作为一种金融活动,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漏洞,如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金、恐怖融资等,市场炒作投机的氛围浓厚,增加了全球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并对一些欠发达经济体的货币主权产生冲击。
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多项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文件,目前这些政策文件仍然有效。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https://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880408/index.html
附录4:
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正式运营
9月24日,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业务平台推介会在上海举行,向各相关机构集中宣传介绍数字人民币跨境数字支付平台、数字人民币区块链服务平台及数字资产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功能,标志着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正式运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出席并致辞。
陆磊表示,数字化时代货币和支付体系的升级演进是历史的必然。中国人民银行致力于为改善全球跨境支付体系提供开放、包容和创新的解决方案,提出的“无损、合规和互通”三原则已成为法定数字货币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准则,目前已初步构建数字人民币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探索有利于提升监管效率和穿透性的资产数字化创新,增强结算透明度和价值流转智能化程度。业务平台落地上海,不仅是便利跨境支付的具体措施,也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建设高度契合。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支持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行稳致远,为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提供坚实助力。
吴伟表示,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及业务平台落地上海,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上海各相关部门要充分依托业务平台,不断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扩大使用范围,助力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希望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持续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不断提升业务平台安全性、稳定性和便捷性,为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建和管理,负责建设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和区块链基础设施,推进与境内外金融基础设施的跨境互联互通,推进数字人民币的国际运营与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服务数字金融创新。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司局,上海总部、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部分在沪中外资金融机构和合作企业代表等参加推介会。
https://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853373/index.html
附录5
吴清主席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上的致辞
四是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取得新成效。合规风控是行业机构的“生命线”。从全球看,一项业务、一个品种风险失控导致整个机构覆灭的案例比比皆是。我国证券行业经过综合治理后合规风控水平有了长足进步,但一些业务领域仍有风险“冒泡”,个别机构治理失败出险,切不可掉以轻心。要牢牢抓住提升治理有效性这个关键。把公司治理和股权管理的刚性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健全关联交易管理等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坚决防范股东违规干预经营,坚决出清不适格股东。要进一步加强交易管理。增强穿透管理的能力和针对性,提升不同类型投资者交易服务的公平性,维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防非法套利和扰乱交易秩序。要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对融资融券、场外衍生品、私募资管等需重点关注的业务,异地总部、子公司等需重点关注的机构,信用和流动性以及合规性等重点风险,必须“瞪大眼睛”,做到防范于未然。对于加密资产等新业态要深入研判、稳慎对待,看不清、管不住的坚决不展业,违法违规的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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