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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加密资产逃避外汇管理?从一起百亿地下钱庄案说起

    来源:肖飒lawyer

    长期以来,我国在外汇管理制度方面都是较为严格的国家之一,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年境内结汇和购汇的额度为5万美元,如果超过这个额度,就需要到携带大量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过程极为繁琐不便。因此,在实践中有部分在境外工作、出国游玩、求学或移民的我国居民,往往需要通过一些“灰色”手段将自己的资产更加方便快捷的转移至境外。

    有需求就有供应,因基于区块链技术而诞生的加密资产(特别是加密货币)具有点对点传输、全球交易等特性,当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开始试图利用加密资产作为规避外汇管制、逃税的工具。今天飒姐团队就从近期山东青岛警方破获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涉及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的特大地下钱庄案说起,为大家解析利用加密资产逃避外汇管理制度的“红线”风险。

    01 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什么样的

    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又称外汇管理, 简单来说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外汇管理的概念首次出现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争原因,当时国际货币制度已经趋于崩溃状态,当时世界上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国际收支逆差,本币汇率剧烈波动,发生了大量资本外逃事件,严重影响了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一方面为了集中资金用于战争;另一方面,也为了防止本国资本外逃对本国经济造成影响,各国普遍禁止外汇的自由买卖并实行了严格的外汇管制。

    从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国家来看,大部分不发达国家出于对本国经济发展、货币汇率和金融秩序的长期稳定考虑,普遍都会采取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例如我们的东南亚邻国缅甸、菲律宾、泰国等。而部分发达国家同样也会存在对外汇的管理,但严厉程度视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产业特点而定,例如隔壁岛国对贸易和非贸易收支,原则上不加管制,但还是会对资本项目的收支进行管制。当然,也有少部分国家对外汇基本不加管制,允许本国国民和法人、非法人实体等对货币进行自由兑换,这类国家一般是经济极为发达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或者一些以能源输出生意发家的特殊富裕国家。

    如前所述,我国是对外汇管理较为严格的国家,有留学经验或出国经历的朋友一定对“5万元规则”不陌生,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之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简言之就是,我国国民非出于特殊目的并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人在一年之内只能兑换/收取额度为5万美元的外币。因此,“5万元规则”又被称为“便利化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便利化额度的使用范围并不包括“资本项目”。也就是说,如果个人要到境外买房、进行境外证券、保险等金融产品的投资等,是不能直接以这个额度购汇出境的。在加密资产被普及之前,我国居民往往会采取向自己的家人、朋友等“借用”便利化额度购汇的方式来解决额度不够的问题,但是这种出借额度以及借用他人额度的行为,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将会被我国外汇监督管理局列入“黑名单”,不仅会被取消后两年内的便利化额度、影响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嫌犯罪。

    02 百亿加密货币地下钱庄换汇案

    2022年11月,青岛警方发现有上千个账户存在交易异常行为,这些银行账户每天的流水平均在三百万元以上,总交易金额达到20多亿元。警方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这些账户中的大额资金流动性强,在账户中快进快出且均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进行操作,操作者的IP地址显示在境外,但这些账户的开户人除了金某的儿子长期在境外生活外,都没有出境记录。

    通过查询金某的账户资金流水发现,金某的大量资金集中转移到了境内一个县城工厂员工李某的银行账户中,且资金只进不出。经调查发现,李某是一名专门从事场外OTC的币圈人士,通过帮助他人将法币兑换为USDT等稳定币赚取中介费。

    这个案件本身并不复杂,金某负责将有出国等需求的我国居民资金归集后交由李某,李某通过自有渠道将法币兑换为多种加密资产,再通过境外交易所将加密资产兑换为更容易“出手”的USDT等稳定币。因USDT属于加密资产,不仅交易极为便捷、隐蔽,将其携带出境、在境外兑换为外币也非常方便。

    目前,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公开消息,本案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3 利用加密资产逃避外汇管理存在何种法律风险?

    1、地下钱庄的法律风险——非法经营罪

    需要注意的是,外汇管理一直以来在我国都有着特殊的“地位”。在我国刑法法律体系中,1998年12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现行唯一一部独立于我国《刑法》之外的,生效的单行刑法,足见我国对外汇管理制度之重视。《决定》第四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入罪处罚。”

    2018年,最高院和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调整了买卖外汇的追诉标准,具体而言,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为:(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因此,利用加密资产经营地下钱庄换汇、规避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行为绝对不可取,属犯罪行为。

    2、换汇居民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对于法币直接兑换外币的模式,我国监管机关主要打击的对象是地下钱庄,对于换汇个人查处的力度不是很大,并且,由于我国海关的检查力度大,传统换汇的资金量也不大,因此若被查出,一般会以行政处罚的方式处理,在这种传统模式下,对换汇居民而言财产损失的风险更大。但是,如果是用法币兑换加密货币的模式,则对于换汇居民而言属于法律灰色地带,该种行为具有数种潜在的风险。

    首先,换汇行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的风险。《9.24通知》明确规定: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目前仅有处罚开展兑换业务的个人及组织的案例,尚未出现处罚兑换客户的案例发生。

    其次,需要视换汇居民兑换货币的用途而定,有可能构成多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例如,部分换汇居民利用加密资产不易被查处的优势,将这种新型换汇方式用于逃避税收监管的手段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我国公民在境外的收入也需要依法纳税,但加密货币可以有效帮助用户逃避传统金融体系下的税收监管制度,换汇用户的该种行为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04 写在最后

    飒姐团队提示,近年来国际上利用加密货币进行洗钱、逃避外汇管理、恐怖主义融资等犯罪呈现出逐步增加的趋势,世界各主流国家亦逐步加强对于加密货币的管制,我国也不例外。实际上,加密货币相关业务在我国属非法金融活动,利用加密货币逃避税收监管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我国对外汇的正常管理秩序,触犯了我国刑法“红线”,因此无论是对于地下钱庄还是有换汇需求的我国居民而言,都具有多种法律风险。

    jinse.cn 3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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