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通,金色财经
2025年接近尾声,金色财经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推出“回望2025”系列文章。复盘加密行业年内进展,也愿行业在新一年里凛冬散尽,星河长明。
2025年,全球加密监管格局迎来全新变化,各地的监管不再依赖于执法行动塑造行业格局,而是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框架。本文回顾加密行业2025年在全球主要国家\地区取得的监管成果。
2025年全球主要国家\地区加密政策汇总

美国的加密监管在特朗普重回白宫后迎来政策顺风,在多年立法停滞后取得了显著进展。
2月4日,该法案由田纳西州共和党参议员比尔・哈格蒂、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参议员蒂姆・斯科特、怀俄明州共和党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以及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柯尔斯滕・吉利布兰德提出。6月17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法案,推动了美国联邦政府对稳定币的监管努力,并向众议院施加压力,要求其规划国家对数字资产监管努力的下一阶段。7月18日,法案经特朗普签署生效。
法案限定储备资产为美元现金、短期美国国债等低风险资产,发行规模超 100 亿美元后需自动接受联邦监管,且破产时优先保障稳定币持有者权益,同时禁止非持牌机构发行稳定币。
该法案的落地标志着美国首次正式确立数字稳定币的监管框架。其明确了稳定币发行可持有的储备资产类别,还划定了联邦与州的分级监管职责,结束了此前稳定币领域法律地位模糊、监管权责不清的 “野生” 状态,让稳定币发行、托管等环节有了清晰的合规指引,推动全球稳定币监管体系的加速成型。
详情可查看金色财经专题《解读「美国稳定币法案」对加密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
该法案于4月2日由威斯康星州共和党众议员Bryan Steil和阿肯色州共和党众议员French Hill正式提出,致力于构建联邦层面的支付稳定币发行框架。由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提交国会。
法案细化了支付性稳定币监管标准,要求发行者按 1:1 比例配置许可储备资产,禁止向用户付息;明确合法发行主体包括联邦监管银行、经批准的非银行实体等三类;还强制要求发行方披露赎回程序和月度储备报告,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虚假认证将面临刑事处罚。
该法案与《GENIUS 法案》互补,共同构建稳定币全链条监管体系。
详情可查看《稳定币转折点来临?美众议院对STABLE法案进行大调整》
5月29日,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弗伦奇·希尔提出了《数字资产市场清晰度法案》,旨在通过明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的职责,消除长期以来数字资产监管方面的模糊性。6月23日,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提交了该法案,该法案将数字商品定义为:其价值与区块链的使用“内在联系”的数字资产。7月17日由众议院通过。
法案核心是划定 SEC 和 CFTC 的监管范围,SEC 监管 “数字资产证券”,CFTC 监管 “数字商品”。法案将比特币、以太坊等归为数字商品,把 ICO 阶段的代币视为投资合同资产;设置区块链 “成熟度” 认证机制,符合标准的项目后续可转由 CFTC 监管。此外,它还豁免了非托管型 DeFi 服务的传统注册要求,对小额募资项目也放宽了 SEC 注册限制。
《CLARITY 法案》不再关注“某种加密货币是不是证券”,而是关注成熟度——“去中心化程度如何?”明确 SEC 与 CFTC 分工,为数字资产监管创建全新框架。
详情可查看《聚焦CLARITY法案:内容、意义与业内评价全解析》
2023年2月,美国众议院多数党党鞭汤姆・埃默首次提出。2025年3月26日,得克萨斯州联邦参议员泰德・克鲁兹也在参议院提出了同名法案,7月17日,众议院以 219 票对 210 票通过该法案。
该法案最核心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金融隐私与自由。并且在扫清私人加密货币发展障碍、维护美国传统金融体系稳定、规避货币政策政治化风险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详情可查看《美国国会加密周详解:三大法案内容、行情及业内观点汇总》
5月21日,香港立法会正式三读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8月1日正式实施,是亚洲首个针对法币稳定币的全面监管框架。
条例规定,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港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香港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持牌发行人需遵守储备资产分隔、按面额赎回等要求,还要符合反洗钱、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规范。同时,仅持牌机构可在港销售法币稳定币,且只有持牌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能卖给零售投资者,无牌稳定币的宣传推广均属违法。金管局同步发布了对应的监管指引,明确牌照申请流程和过渡期安排。
12月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实施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和与共同汇报标准有关修订展开公众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为展现香港致力推动国际税务合作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决心,履行国际义务,我们会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条例》)以实施申报框架及新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这举措亦对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声誉至为重要。政府计划明年内完成所需的本地立法修订,目标是从二零二八年起与相关伙伴税务管辖区自动交换与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税务资料,以及由二零二九年起实施新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香港会在互惠原则下与合适伙伴自动交换税务资料,当中,伙伴须符合与保障资料保密和安全相关的标准。
详情可查看《香港:拟从2028年起与相关伙伴税务管辖区自动交换与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税务资料》
2024年12月30日,欧盟《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法案》)正式生效,标志着欧洲加密资产合规框架迈入新纪元。
该法案构建了精细化的分类监管体系,既对加密资产发行、相关服务商提出明确要求,还设置了监管豁免规则与市场诚信保障条款。MiCA 将加密资产界定为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传输、存储的价值或权利数字表示,并划分为三类:电子货币代币(EMT);资产参考代币(ART);其他加密资产,如比特币这类非稳定币。法案注重对加密资产发行的差异化监管、规定了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的准入与运营规范、为避免过度监管抑制创新而划定监管豁免范围、防控市场违规行为法案明确禁止内幕交易。
详情可查看《欧盟MiCA法案正式生效:一文讲透Web3企业展业新规范》
今年3月,日本金融厅向国会提交该法案修正案,核心是筑牢市场安全防线并适度降低行业准入门槛。
6月6日,日本参议院通过《资金结算法》修正案,确立 “加密资产中介业” 新制度,允许企业在无需注册为加密资产交换业者的前提下,从事撮合服务,旨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加密金融创新。 修正案还新增 “国内保有命令”条款,赋予政府在必要时命令平台将部分用户资产留存在日本境内的权力,以防止类似 FTX 破产事件造成的资产外流风险。新法预计将在公布日起一年内正式施行。
详情可查看《日本参议院通过《资金结算法》修正案,确立加密资产中介业新制度》
日元稳定币将被命名为JPYC,1JPYC固定兑换1日元(约合0.05元人民币),以日元存款和日本国债等高流动性资产作为储备支撑。个人、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可申请购买JPYC稳定币并进行支付转账,随后稳定币将转入其电子钱包,应用场景包括向海外留学生汇款、企业支付,以及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服务等。
日元稳定币可能对日本债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若JPYC被广泛使用,将提振日本政府债券需求,未来JPYC很可能会开始大量购入日本国债。
详情可查看《日本拟批准发行日元稳定币》
9月16日,《2025 年第 6 号联邦法令》生效,堪称其金融监管史上一次重大整合,全面收紧了加密及相关领域的监管。具体政策包括:该法令首次将 DeFi、Web3 项目、稳定币协议、去中心化交易所、跨链桥等区块链基础设施全部纳入央行监管框架;即便加密服务提供商位于阿联酋境外,只要其服务对象包含阿联酋居民,就必须遵守该法律并申请相关许可;对于未经许可开展相关业务的主体,可能被处以 5 万 - 10 亿迪拉姆(约 1.36 万 - 2.72 亿美元)的罚款,部分情节还会伴随监禁处罚;法令为现有加密及相关领域运营商提供了一年的过渡期,要求相关项目需在 2026 年 9 月前完成合规许可申请等调整工作,且央行可酌情延长过渡期;此前迪拜等地的金融自由区可自行发放虚拟资产牌照,而该新法令明确规定,其条款对金融自由区同样适用,自由区发放的牌照无法豁免新法中的合规要求。
阿联酋正力求将自身打造成为中东地区结构最完善、国际公信力最强的加密货币监管地区。
6月10日,阿布扎比全球市场金融服务管理局宣布,即日起实施对其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修订。修订的重点在于修改阿布扎比全球市场 (ADGM) 接受虚拟资产 (VA) 并作为认可虚拟资产 (AVA) 使用的流程,以及对从事与虚拟资产相关的受监管活动的授权人士(虚拟资产公司)设定相应的资本要求和费用。修订还引入了针对虚拟资产的特定产品干预权,并确立了相关规则,以确认现有的禁止在 ADGM 内使用隐私代币和算法稳定币的做法。最后,修订扩大了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由于阿布扎比不断完善的加密监管环境,Circle、Tether、币安、Ripple、Animoca Brands 、GFO-X、Bitcoin Suisse等诸多加密企业都于年内在阿布扎比取得了牌照。阿布扎比正成为中东加密之都。
详情可查看《阿布扎比才是加密之都?为何币安、Tether、Circle等加密巨头们扎堆选择阿布扎比》
今年5月,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 (VARA) 发布了其规则手册 2.0 版,扩展了所有持牌虚拟资产活动的治理和报告标准。VARA 还继续对迪拜的无牌运营商采取重要的民事执法行动,在多个平台上发布了停止令及罚款。
今年5月,李在明在政策讨论会上正式提出发行与韩元挂钩的稳定币计划。
12月初,韩国执政党呼吁各部委和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在12月10日前提交一份韩元稳定币监管法案,但FSC未能按时提交该法案。FSC发言人表示,FSC需要更多时间与相关机构协调立场,与其急于赶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提案,不如在向国民议会提交法案的同时公布其提案。FSC称此举是为了保护公众对此事知情权。
因此,目前在韩国境内,所有形式的加密货币和稳定币发行仍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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