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1 日,人民网权威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近日牵头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2 个核心部门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共同聚焦虚拟货币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此次会议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便是明确界定稳定币的法律与属性定位,释放出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非法活动持续从严监管的强烈信号。
会议清晰指出,稳定币并非所谓 “安全合规的数字资产”,其本质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这一界定从根源上厘清了市场对稳定币的认知误区。
当前,稳定币因缺乏完善的监管框架支撑,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金融监管核心要求,这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实践中,稳定币已成为洗钱、集资诈骗、跨境资金违规转移等非法活动的重要工具,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更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这一精准定性,为各部门后续开展执法监管、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与认定依据,也让市场主体充分认识到稳定币背后潜藏的巨大风险。
在明确稳定币属性的同时,会议再次重申了我国对虚拟货币的一贯监管立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这一表述既延续了监管政策的连续性,也进一步划清了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界限,有力纠正了部分市场主体对虚拟货币的错误认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理性的投资理念,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回顾虚拟货币监管历程,我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013 年,监管层首次发布政策将比特币定性为 “虚拟商品”,禁止金融机构参与相关业务,迈出风险防控第一步;
2017 年针对 ICO 非法集资乱象,出台 “94 公告” 全面叫停代币发行融资,关停境内交易平台,实现从局部管控到源头治理的跨越;
2021 年,十部门联合发文将虚拟货币 “挖矿”“交易”“结算” 全链条业务纳入非法金融范畴,明确司法追责依据,推动监管进入 “行政 + 司法” 双重治理阶段;
2025 年,监管进一步聚焦稳定币这一新型风险点,明确其虚拟货币属性及洗钱、跨境资金转移等风险,通过 13 部门协同联动,借助区块链溯源、大数据监测等技术手段,实现精准监管。
十二年来,监管政策始终紧跟风险演变,监管范围从单一品种扩展至全品类及稳定币,监管手段从行政禁令升级为 “行政 + 司法 + 技术” 三位一体模式,协同部门持续扩容,核心始终围绕维护金融安全、捍卫货币主权、保护公众利益,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虚拟货币治理体系。

针对当前虚拟货币领域的风险特点,会议对各部门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各单位必须始终绷紧风险防控这根弦,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加大对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
在协同监管方面,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联动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完善监管政策体系和法律依据,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
监管重心将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关键环节,通过强化技术赋能、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监测预警和精准打击能力,形成 “齐抓共管、协同发力” 的监管合力。
会议明确,各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金融秩序。
下一步,随着监管协同机制的不断完善、监测技术的持续升级以及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我国将持续压缩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虚拟货币领域的乱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健康的金融环境。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以明确界定稳定币属性为突破口,完善了虚拟货币监管的制度体系,更通过多部门联动部署,凝聚了监管共识与合力。
未来,我国将继续保持对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 “钱袋子”,推动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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